在新疆做工程的老板都知道,工程款难收,货款更难要。
本期案例,讲的是一家本地工程材料商遇上“只收货、不付款”的施工方,4年催款无果,一纸诉状后,法院判决:本金+利息,一分不少全给付!
如果你也遇到“对方工程用完不结账”“借口发票拖延付款”的情况,这篇文章,你一定要看完。
2018年,新疆某防火门材料公司与乌鲁木齐某工程施工企业签了个合同,负责某广场项目的防火卷帘门供货。
货如期交了,门按时装了,现场签了经济签证单、照片也有、对账单也有,合同金额合计85万元。
可是到现在为止,对方只付了45万。剩下的405,783.2元货款,连带6万多的利息,一直拖着不肯给。
更离谱的是,对方一直说“你没给发票,我们没法付款”。而我们客户这边,不仅发票开了,合同也签了,卷帘门也投入使用了——活全干了,事全办了,钱就是不见影儿。
这句话,是客户找到我们时说的第一句。
很多时候,被拖欠的企业并不是不知道对方在赖账,也不是没想过要起诉。
他们只是反复权衡:
会不会打不赢?
会不会打太久?
判了以后,钱真的能拿回来吗?
听完客户的顾虑,我们只说了一句:“你做得对,这不是面子问题,是企业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。”
我们接手以后,迅速推进了三件事:
1、梳理合同、发票、付款记录、签证单,一条条对上;
2、核心问题归类——合同履行争议 VS 拖欠利息责任;
3、向法院提起诉讼,目标明确:要本金、要利息、要法院判令付款时间节点。
案件推进过程中,我们快速整理材料,梳理出三组关键证据:
① 经济签证单+对账记录,明确货已交、量已对,责任落在对方;
② 付款回单,证明对方确实付过部分款项,剩下的405,783.2元明确欠账;
③ 发票和录音证据,反驳“未开票”借口,对方无法推脱;
法院审理中,对方辩称签字不是本人、不承认签证单有效、发票未收到。但,
法院明确认定:
签证单签字真实有效;
经济签证合法确认增加供货金额;
货物已全部安装并投入使用。
最终,乌鲁木齐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:
被告支付货款405,783.2元;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6,470.62元,并继续按天计息直到全部还清; 案件受理费99.8%由被告承担;
这意味着,不仅本金全额支持,连拖欠期间的损失也一并算清。
一句话总结:客户交出去的货,法院判决一分钱不差地要了回来。
我们常说,工程行业拼的是技术,但面对钱款拖欠时,拼得更多的是:合同意识、风险控制、证据保存、法律手段。
给新疆工程老板的一句话:别把“打官司”想得太复杂,有合同、有证据、有律师,很多款,是能要回来的!
如果你现在:
给施工单位供了货,对方迟迟不结款;
工程完工两三年,对方一直“画大饼”;
拖欠保证金、拖欠材料款,总说“领导审批中”;
或者你有合同、有证据,但不确定能不能胜诉;
我们可以帮你做的,是:
评估→建档→起诉→执行,全流程办理,一站式解决。
工程行业不易,
但要账这件事,不能靠人情,
只能靠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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